日期:2016-1-14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酒后妨害公务案件高发 近3成嫌犯为大学以上学历
在2014年11月至今年5月底半年时间里,西城检察院办理涉嫌妨害公务罪32件34人,平均每月案发5件以上。
在34名犯罪嫌疑人中,具有大學及以上學歷者為10人。這些當事人維權意識較強,在錯誤認識下,用妨礙民警執法的方式“維權”,導致涉嫌犯罪。
原因只要触及利益就要“维权”
張蕾檢察官說,有部分較高學歷者也涉嫌妨害公務犯罪。
這些當事人對民警正常執法不理解,只要民警執法觸及利益,就認為對方在侵犯其合法權益,站出來維護自己的“權益”,對民警施以“言語暴力”,甚至“肢體暴力”。
2014年10月20日上午10点,袁某在庄胜崇光百货商场本馆西侧治安岗亭前,配合执勤民警查验身份证后,对该行为不满,带着怒气与民警理论,民警多次向其传达“民警核查身份证是正常执法”后,袁某仍不依不饶,并趁机将民警右小臂咬伤。
大多數妨害公務案件都是臨時起意,多發生在公安機關處理治安案件、交通檢查、出警等過程中。案發之初,嫌疑人大多沒有蓄意暴力阻礙執法的故意,大多是因為對執法活動的不理解或不接受而引發沖突。
酒后妨害公務案發較高
有些人妨碍公务属于酒后滋事,酒醒后甚至不记得曾有妨害公务的行为。据统计,酒后妨害公务案发为15件,占案件总数的45%。
2014年9月7日凌晨2点,民警接到报警,报警人称自己的父亲魏某醉酒后在家中吵闹。两名民警将魏某带回派出所后,魏某在大厅中不断辱骂民警,并趁民警不注意将值班室玻璃踢碎。
在民警制止魏某的过激行为时,魏某对民警进行殴打。
2014年11月28日晚,33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工作相当体面的贾某,酒后无故坐上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汽车,车主无奈之下报警。就在民警调解时,贾某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,划伤一名民警脸部,咬伤另一名民警手背。
张蕾检察官提醒,公民应通过合法手段维护合法权益,理性维权。
文/汪红
文章来源:法制晚报